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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建设工地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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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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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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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住建发〔2021177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建设工地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原则,为有效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条件诱发的洪涝灾害,快速有序、规范高效处置极端强降雨天气过程诱发的建设工地灾情,进一步落实责任、协同救援、形成合力,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开展建设工地防范应对工作,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保证城市有序运转,全力保障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范围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红色)防汛应急响应时,当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时,以及局部发生重大洪涝灾害需要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时,该区域建设工地应按照本方案规定流程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三、处置流程

(一)住建部门应急响应流程

1.预警阶段

1)市住建局立即通知提醒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在岗值守,市区两级住建系统应急抢险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统一有序调度。

2)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立即会同属地政府对深基坑周边房屋建筑内居民进行撤离并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全部撤离。

3)市住建局加强指导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工作;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地落实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措施的监督检查。

2.救援阶段

出现重大险情时,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救援、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3. 灾后恢复阶段

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相关责任主体处置流程

1. 预警阶段

1)施工单位迅速集结项目应急抢险队伍。

2)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断电,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组织撤离,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全部撤离。

2.救援阶段

施工单位第一时间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救援,并同时向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有救援条件且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可采取自救互救;没有救援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引导被困人员等待专业救援队伍救援,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灾后恢复阶段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极端强降雨天气预警后,各建设工地要及时开展积水抽排和隐患排查,并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用电、防疫消杀、结构安全评估等灾后恢复工作。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810

联系人:伍玉科;联系电话:6188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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