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了解我们如何将创意变为现实,及时了解行业新闻及我们对开拓未来创新的见解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基坑(沟槽)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1-07-2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基坑(沟槽)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概要描述】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1-07-28
  • 访问量:0
详情

成住建发〔2021162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建设工程发生因基坑(沟槽)边坡坍塌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极为惨痛深刻。为切实加强建设工地基坑(沟槽)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施工单位简化工序、降低安全防护标准。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基坑(沟槽)开挖过程中,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作业。

(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制定基坑(沟槽)工程设计方案,做好技术交底。

(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沟槽)工程的设计方案制定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开挖作业。开挖过程中,在坑(槽)顶周边1米内或设计计算确认的距离内严禁堆土。开挖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文件不符的,应暂停施工,经过补充勘察、设计验算或设计修改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对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内容督促修改完善。应加强基坑(沟槽)开挖过程中的巡查、旁站,对开挖过程中未按要求放坡、支护的及时制止、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五)监测单位。监测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要求,针对基坑(沟槽)特点和相邻设施现状制定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监测。应实时对基坑(沟槽)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发现异常或者超预警值时,立即报告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必要时报告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二、 落实监管责任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基坑(沟槽)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抽查,加强基坑(沟槽)开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不按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的,依法依规移送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市住建局已开发上线“智慧工地隐患快处应用场景”,建立了包含基坑(沟槽)在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发现、整改、上报智慧管理机制。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智慧管理,在基坑(沟槽)安全管理中运用好该场景。11个市辖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关于进一步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59号)精神,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三、 加强监督指导

市住建局将建设工地基坑(沟槽)的安全管理纳入“双随机”督查重点,对因违规施工造成基坑(沟槽)边坡坍塌的,对相关企业顶格处罚。对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基坑(沟槽)的线上、线下安全管理纳入工作考核。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27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

联系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仁和春天A座2507-2509号
邮箱:
3414513837@qq.com   
传真:
028-85542876   
电话:
028-85977751  85977756

关注兴旺

Copyright © 2020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2014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