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1〕207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现场人员在作业前均应进行班前教育,为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压力传递到班组和一线作业工人,我局开发了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平台,现拟在全市推广使用,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限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纳入监管的建设工地均应使用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平台进行作业人员班前教育。
(二)时限。已开工建设工地,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班前教育智慧管理系统安装及班组信息导入工作;新开工建设工地,应在通过开工勘验之日起30天内,完成班前教育智慧管理系统安装及班组信息导入工作。
二、管理要求及方式
(一)教育要求。建设工地各班组在作业开始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作业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班前教育,并将班前教育视频、图片等资料通过平台当日上传。
(二)资料要求。各建设工地应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及时上传班组班前教育影像资料,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的班组应上传当日班前教育视频资料,时间不少于15秒;其他作业班组可上传当天班前教育图片资料,数量不少于3张;同时,应保证不少于一个班组班前教育上传视频资料。
(三)系统操作。班前教育系统安装及操作方式。(附件:操作手册)。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好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建立班前教育智慧管理日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切实将管理责任压实到班组,履行主体责任。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落实监管责任,将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抽查工作内容,对未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班前教育智慧管理工作的项目,要纳入重点监管。
(三)市住建局将定期开展班前教育智慧管理情况“双随机”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区(市)县住建部门工作考核,对管理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取消相关项目评优评奖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操作手册:http://pt.cdzj.chengdu.gov.cn/wspscloud/operationGuide/index.html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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